Page 225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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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问题的症结所在,加以解决。
3. 对危险源提出改正通知
针对每一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让整改单位认
真对待。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由督察部门责令停产,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在整顿工作中,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限、定措施)。
4. 履行责任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尤其是主管人员等,要严肃处理。对违规操作
和违规操作的行为,要给予批评和纠正。
5. 修正审查
各建设项目建设中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
要马上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予以结案。
第二节 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来,在施工监理工作中,出现了两个难点:一是监理工作的不定性;
二是对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质量监理规范不够完善。
工程质量监理是指根据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规范,由质
检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
的监督检查,并对群众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予以查处。
一、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非定性问题
大冶市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对该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检验。在 2004 年的
监理检查中,有 7、8 个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未达标,按照规范后,由建设单位委
托专业的检验机构对其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除了一个不符合设计要求(已作结
构处理),其他都达到设计要求,但施工单位为此交纳了一笔检测费用,少则几
千元,多则上万元。因此,建筑公司对监理和测试提出了疑问,认为监理测试不
准,白白浪费了钱。如果这一现象频繁出现,势必会对监理工作的严肃性产生一
定的影响。实际上,在混凝土强度的现场监测中,我们严格按照回弹法试验规程
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方法,按照湖北省监理检验规程的检查次数来检验。在检
测过程中,发现部分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与设计指标不符,采用双重抽样法,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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