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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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ection, Appraisal, and Reinforcement Treatment of Old Houses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预制块、预制块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这两条明确指出,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
监理工作属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责任。但是,我国《产品质量法》第 2 条第 2
款的规定是违法的;本条例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但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及
设备,均属前款之产品之列,依本条例之规定办理。
以上条款均提及对混凝土预制构件进行质量监管。那么,在目前阶段,监理
单位应该如何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进行监管?通常有两种方法。
(一)借鉴以往对混凝土预制件进行质量监管的方式。从选择标准图集,原
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控制,成品检验验收,成品堆放,出厂合格证发放,直至进
场验收。这说明监理单位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进行了全程监管。其效果是:从原材
料、生产、销售到使用等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加大了质量监管力度。
但是,目前我国质检部门在零组件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缺乏法律和法规的支持。《建
筑法》(第五十九条)和第 29 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仅规定:未进行验
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采用预制件,其他条款也没有对预制件质量进行监管。而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未对预制混凝土企业违反施工纪律的
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因此,对于违反该法律的行为,质检所不能立案,不能提
出相应的处罚建议。
(二)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和销售过程进行
质量监管,并对进入施工场地的混凝土预制构件进行质量监管。如此监管有各自
的法律依据,规章。但是,建设部和湖北省建设厅对预制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
构件质量监管等方面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其不利之处在于,在制造、营销环节,零部件的质量难以控制。质检部门的
监管,也是粗枝大叶,一年只能到零件工厂做一两次结构性能检查,别的什么都
不管。县内大部分零件制造厂都没有实验室,大冶市还没有一家零件制造厂拥有
实验室。如果质检部门不对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销售进行质量监管,那么其所
用原材料、试块及结构性能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有些厂商甚至不对产品进行测
试(节省测试成本)。到售出时,只有在进场时,才能出具合格证明及建筑工程
质量检查报告。
此外,大部分零部件制造商都不做资质年度检查,郊区和农村有很多没有资
质证书的工厂,管理起来更加困难。
作者认为,建设部《监理工作指南》和湖北省建设厅《监理工作规程》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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