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非遗视域下建筑设计的发展——以土家族吊脚楼为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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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velopment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 Taking Tujia Diaojiaolou as an Example
             非遗视域下建筑设计的发展——以土家族吊脚楼为例


             汉时期巴蜀文化受主流文化影响出现三开间、带斗拱的干栏建筑,相较早期干栏
             呈现出不同特征。除巴蜀地区以外,岭南地域出土了反映为干栏建筑的陶屋,出
             现悬山屋顶,开间数有二间、三间、四间,直棂窗或菱形格窗的窗户;从陶屋的

             类型看,逐渐向地面围合式转变。可以看出,秦汉时期的干栏受文化影响,相较
             早期干栏在开间数、结构、细部装饰发生明显变化,此时文化的影响已初现端倪。
                  综上所述,形成时期自然环境表现出对建筑发展的强制约作用,主导建筑演
             变的方向。此时社会文化环境也才初步形成,建筑表现出因环境的地域性。经济

             技术环境成为“短板”,当榫卯等技术出现后,建筑形制才逐渐走向成熟。
                 (二)土司制时期土家族吊脚楼的发展
                  土司制度是元至清康熙年间通过对土司的任命来控制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

             权组织形式和制度。土司时期的住宅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据记载:“土官衙署,
             绮柱雕梁,砖瓦鳞砌。百姓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舍把头目许竖柱梁,周以板
             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用瓦者,即治以僭越之罪,俗云:只许买马,不许盖瓦。”
             清乾隆七年永顺知县王伯龄在严禁陋俗的告示中说:“土民之家,不设桌凳,亦
             无床塌,每家惟设火床一架,安炉灶于火床之中,以为炊阂之所。阖宅男女,无

             论长幼尊卑,日则环坐其上,夜则卧杂其间,惟各夫妇共被,即有外客留宿,亦
             令同卧火床。”说明当时形成了以“火床”为中心的土家族独特居住文化。
                  “火床”为整个空间的中心,既用于就餐、接待,又用于休息睡觉,生活空

             间功能不分,具有典型的原始性。从大量文献记载中可以概知土司时期土家族的
             居住特点:第一,土司制度时期,百姓的房屋简陋,空间小;第二,一部分土家
             族人已经从穴居或巢居发展到了人字架茅房,以竹编泥墙围合成“叉子屋”,又
             称“棚子屋”;第三,室内设有火床,以火床为中心,不分室居住,后来的火塘
             由此演化而来;第四,陈设简单,无座椅床榻;第五,土司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势,

             建造了大量土司署,是这一时期的代表。
                  土家族土司署建筑,据记载“土官衙署,绮柱雕梁”,可见当时的土司及其
             官员的居所富丽堂皇,极其奢华。通过文献记载和遗址考证,永顺老司城是土家

             族聚集区保存最完整、最大的遗存。史上闻名的唐崖土司城遗址,规模宏大壮观,
             规划合理,建筑技艺高超,代表了那个时候的建筑工艺水平。此外,忠洞土司遗
             址、容美土司遗址、东乡土司遗址等遗迹,都反映出明清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建筑
             工艺和水平。在土司统治时期,宗教建筑兴盛,其中主要有土家族用于祭祀的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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