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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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络空间安全问题的治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各国对各种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基本都会开展专项行动,追查不法分子的下
            落,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相关惩戒。刑事责任的追究固然有威慑力,但不法分

            子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利用不同国家的不同规制,在边缘试探。比如网络跨国诈
            骗、网络恐怖主义等问题屡禁不止,所以仅仅只是靠刑事责任的追究很难遏制这
            种现状。网络相关法律规制的制定,对精准解决网络空间安全问题、规范网络空
            间秩序有重要意义,而只有问题得到解决、秩序得以规范才能使网络空间得到更

            好发展。法律首先是约束作用,其次是惩戒作用,所以必须要加快立法进程,做
            到有法可依。
                其次,相关法律规制的制定滞后于司法实践。尽管各国防范与惩治网络空间
            安全问题的法律规制不断完善,但是由于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往往在司法实践

            中发现旧法无法适应新情况,立法严重滞后。当前各国法律在网络空间安全问题
            犯罪的类型、犯罪主体确立、共同犯罪责任划分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需要达成
            共识。国际上立法缓慢,由此导致各国在司法实践上,特别是联合行动中缺凭少
            据,也阻碍了对跨国犯罪的分类惩治。

                如果没有统一的、行之有效的、紧跟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发展形势的法律规
            制,各国都沿用各自的或既有的法律规制,那势必会给跨国联合打击网络空间安
            全问题带来不小的麻烦,影响工作效率,贻误良机,使不法分子钻不同法律规制
            的空子,从而轻易脱身。

                (2)国际网络立法标准不同
                关于网络空间安全法律规制的制定标准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有较大的争议。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新旧法”与“软硬法”两个方面各持
            不同意见。所谓“新旧法”之争,是指国际社会关于网络安全与发展问题所制定

            的法律规制,到底是在沿袭既有法律的基础上做出一定修改,还是根据网络空间
            的新变化重新协商,通过新的法律。所谓“软硬法”之争,是指面对网络空间存
            在的问题,为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各国到底是通过约束力较弱的法律来实现
            网络空间的规范管理,还是制定强有力的“硬法”对网络空间的一系列问题加以

            约束和管理。各国无法达成一致,站在不同阵营。在遵守旧法与制定新法的问题
            上,发达国家,尤其是长期以来在占据国际网络信息传播领域主导地位的美国,
            不愿制定新法律,只希望在做出一定调整的基础上维持现状。因此,以美国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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