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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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保护
务。该会的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欧洲和北美国家经受多年的酸雨危害之后,认识到酸雨是一个国际环境问
题,单独靠一个国家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各国共同采取行动,减少二氧化硫和氮
氧化物的排放量,才能控制酸雨污染及其危害。1979 年 11 月,在日内瓦举行的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环境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专程越界空气污染公约》,
1983 年,欧洲各国及北美的美国、加拿大等 32 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公约生
效。1985 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 21 个国家签署了《赫尔辛基议定书》,
规定到 1993 年底,各国需将硫氧化物排放量削减到 1980 年排放量的 70%,即比
1980 年水平削减 30%。议定书于 1987 年生效。
1987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通过了《东京宣言》,并公布
《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书,提出了许多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思想的建议。
同年 9 月 16 日,46 个国家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
特利尔议定书》,开始采取保护臭氧层的具体行动。
联合国于 1989 年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
巴塞尔公约》,对危险废物跨国境的转移和处置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是关
于通过控制危险废物跨越国境的转移和处置来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
成危害的全球性国际公约。该公约于 1992 年 5 月 5 日开始生效。
1991 年,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DP)设立“全球环境基金会”(GEF)。同年,41 个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
展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发表了《北京宣言》,表达了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
谋求发展的共同愿望。
1992 年 6 月 3—14 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
会”。这是联合国成立 47 年来规模最大、级别最高、参加人数最多、筹备时间
最长的一次历史性绿色盛会。全球 183 个国家参加,其中 178 个联合国成员国派
出了高级政府代表团出席这个会议,有 102 位国家元首或首脑参加这次大会。这
次会议以环境与发展为主题,审查全球环境的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在环境与发
展的问题上寻求共同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共识,促进这种发展的实施。这
次大会通过了《凰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 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
则声明》,开放签看了《气候变化公约》(又称《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
物多样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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