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智慧物流与供应链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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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链物流管理


               度的重要体现,企业需要立足社会公益,通过核心企业的“采购力量”,影响供
               应链相关企业的行为,特别是带动上游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购置先进的节能环保

               装备等,以此提升绿色产品的供给水平。
                   2.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域外实践
                   绿色供应链概念提出后,在相关研究深入推进的同时,不少企业进行了先行

               先试。美国企业率先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制造业领域,1998年通用电气开始在
               全球开展供应商合规管理工作,2004年推出绿色供应链目标,并于2014年协同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组织实施了绿色供应商创新

               项目。2000年美国环保局的环境设计项目资助了土星公司(Saturn)、田纳西大
               学与美国环保局共同组成的合作伙伴项目,以探索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改善环
               境绩效的方法。基于此项行动,2001年美国环保局与通用汽车联合开展了一个
               试点项目,主要为预防通用汽车供应链污染风险提供多方位的技术支持。2004

               年,惠普、戴尔和国际商业机器(IBM)等公司联合发表《电子产业行为准则》
               (EICC),目的是在全球电子行业供应链中建立标准化的社会责任感行为规
               范,包括社会、环境责任和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内容。苹果公司于2012年主动公布

               主要供应商和生产合作伙伴名单,并进行多次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
               积极推动上游供应商绿色发展,苹果公司《2020年环境进展报告》显示,超过
               70家供应商承诺使用100%可再生电力制造苹果产品。在零售业领域,2007年,

               沃尔玛公司在全球启动“环保360计划”,要求在沃尔玛公司销售的产品必须是
               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制造零消耗,并且只销售和环境能源相协调的产品;从
               2008年开始,沃尔玛公司通过全球采购系统要求与其合作的供应商、进口商等都
               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其生产符合沃尔玛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

                   除美国之外,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也在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
               欧盟率先在电子电气领域出台相关规定,指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2003年1
               月,欧盟公布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2002/96/EC)和《关于在

               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2002/95/EC),从2006
               年7月起,欧盟市场禁止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二苯醚
               这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这些指令出台后,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将其转化

               为法律,推动了电子电气行业绿色供应链体系的构建。此外,欧盟能源总司,欧
               盟内部市场、工业、创业和中小企业总司,欧盟环境总司推动开展的生态设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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