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财务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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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金融
                  Accounting and Finance


            行,与其签订代理结算协议。代理行将某一号段的银行账号排他性地分配给财务

            公司使用,财务公司负责此号段的银行账户的会计核算、凭证处理,代理行负责
            借助其网络,对于整个号段的逐笔对外收付,与财务公司进行具体的资金清算。
                2)集中清算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财务公司选定一家或数家拥有全国结算网络的商业银行为代
            理结算行,在该行开设专用银行账户,作为财务公司的资金清算账户。财务公司

            与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的成员单位使用代理银行的
            结算凭证(但账号可由财务公司自主确定),经财务公司会计核算处理后,每日
            集中一次或两次,转交代理银行借助其全国网络进行收付,其资金差额在财务公

            司的专用清算户中反映。
                3)资金管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财务公司基本不从事具体的结算业务操作,而是通过代理银

            行将管理产品(如重要客户系统、集团账户、零余额账户等方式)进行集团成员
            单位资金的集中。根据代理银行、财务公司、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签订的三方协
            议,成员单位在代理银行开展结算,但其资金通过银行产品集中起来,由财务公

            司统一管理和调配。从财务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具体模式分析,一般的商业银行
            和财务公司所行使的支付清算和结算功能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区别。

                2.中国财务公司的结算功能
                金融系统的一项重要金融功能,就是提供有效率的支付与结算系统,以帮助
            企业和个人完成商品、服务和资产的交易,使企业和家庭、个人,不必要为了购

            买资源而耗费不必要的时间。
                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就成员单位的商品和劳

            务的交换提供支付、清算、结算服务,是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的
            最基本金融功能。财务公司的结算功能,是财务公司金融功能的最基础功能。为
            了实现结算这一最基础的功能,需要采取资金集中管理、开展统一结算和完善结

            算业务系统,以提高结算业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结算业务开展的核心是,通过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实现资金集中,开立成员

            单位账户实行账户统一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服务,引导和吸引成员单位
            通过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从而实现资金集中,并提高企业集团的资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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