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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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书法艺术审美研究



             涵的强调使书法的审美走向哲学层面,而不是仅限于感官的快感。
                 元代继承帖学传统,虽然有赵孟頫、鲜于枢、康里巎巎等书法名家,但在
             艺术形态上并无里程碑意义的突破。但是有一点尤其值得注意,在赵孟頫的推动

             下,书法审美中“尚古”倾向被提出并为主流接受,对古代经典的推崇由此成为
             书法艺术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
                 明清则是书法史上应当注意的时期,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书法也呈现
             出独特的色彩。明代前期,因为科举取士的要求,台阁体泛滥,而到了明代中后

             期,书法家开始认识到台阁体的艺术局限性,开始尝试抒发个人情感。清代,书
             法的个人风格更为明显,书法家有意地在书法中灌注自己的个人性格和情感。清
             中叶开始,多位著名书法家对“碑学”的倡导使得碑学盛极一时。清晚期康有为
             等人对“碑学”的倡导虽说有政治上为维新变法服务的倾向,但也是在艺术上

             反叛传统,以书写个人性情的要求。魏碑灵活奇特的字形和雄强的笔力让书法家
             更容易用这种手段抒发自我内心强烈的情感。同时,此时的书法逐渐趋向多元并
             存,不同审美取向的书法作品同时共存并都能够获得肯定。特别是清朝,商品经
             济的发展也为书法家的生存提供了保障,以扬州八怪为代表的艺术家能够凭借艺

             术为生。书法也从单纯的文人游戏走上市场的舞台。若就书法现代性转向的发端
             而言,我们或许可以认为,在明清商品经济发展和西学东渐的影响下,书法艺术
             的现代性转向已经开始萌芽。
                 而随着现代化的来临,现代艺术的蓬勃兴起,作为传统艺术的书法,其审美

             要求更是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书法走到当代,书法最为重要的三个评断标准都
             已经形成,它们分别为:笔法、字法、章法。当然,在书法审美中,其他形式性
             的探索(如有色纸张的拼接)也在不断进行。但这三个评判标准都涉及书法的形
             式构成和外观,书法的精神性内涵在今天的社会背景下几近遗忘。在古代书法审

             美的“经典一人文范式”下,书法的学习和创作是为了在追寻经典中符合“圣人
             之道”,也便符合了“天道”。但今天的社会环境下,不论是“圣人之道”还是
             “天道”都远远脱离了当代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因此,对当代书法审美的
             “多元一综合范式”而言,书法所承载的在追求经典过程中展现的“圣人之道”

             和“天道”的人文精神已经消散,而代之以充满视觉审美性的多元形态。
                 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一种思想都能够得以迅速并广泛地传
             播,大众心理也因为时代的原因而日渐多元。“美”本身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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