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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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乡村旅游扶贫模式创新与策略
强发展能力入手,从源头上打破贫困的“循环累积效应”,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4. 在制度安排上赋予乡村社区居民更多机会和权利
坎贝尔曾说过:“拥有选择的机会,这比任何其他的事情都重要得多。最坏
的生活可能是没有选择的生活,最愉快的生活是具有最多机会的生活。”贫困群
体贫困,不是他们不努力,而是缺少公平竞争的机会。许多学者认为,农村的贫
困与收入分配等制度设计高度相关,贫困村民不能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中获利也
是由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造成的,具体来说就是社区居民赋权不够所致。
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不仅是低收入所引起的,而主要是贫困者获得收入的能
力受到剥夺以及机会丧失所导致的。因此,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减缓贫困,必须通
过农民增权提升贫困人口旅游发展获利能力来实现。一方面,乡村旅游社区居民
要充分能发挥主观能力性,积极参与社区旅游发展事务,在参与中争取更多的权
利;另一方面,政府要赋予社区居民更多的发展权、参与权、决定权,在乡村旅
游扶贫开发中,确立乡村社区居民的主导地位,尊重其东道主的地位,毕竟乡村
旅游赖以发展的山林、田园、河流都是当地社区居民共同拥有的最优质公共资源,
古村旅游赖以发展的古民居更是乡村社区居民祖传家产。在乡村旅游扶贫开发中
应确定当地社区居民的业主地位,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意见,了解社区居民的想
法和需求,而不是凡事让开发商主导,从一开始就将社区居民居于绝对的弱势地
位,甚至是被掠夺的地位。
总之,如果能选择合适的乡村旅游经济增长路径,发展乡村旅游确实是一种
理想的产业扶贫方式。建设美丽中国乡村,实现全面小康,将不是遥远的梦想。
三、乡村旅游扶贫的适用性条件分析
旅游扶贫虽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但他不适用于所有贫困地区。只
有具备相应条件的贫困地区采用旅游产业扶贫方式才能取能理想的扶贫效果。许
多人认为:乡村旅游资源是一种广泛的存在,现在公路也实现了村村通,任何乡
村都可以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这种观点导致各地一哄而上进行乡村旅游扶贫开发,
造成了很多地方乡村旅游扶贫绩效的低下,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同质化乡村旅游产
品过剩导致的乡村旅游恶性竞争,进一步降低了乡村旅游扶贫的绩效。通过在知
网搜索的结果,探讨乡村旅游扶贫适应条件的文章仅有 1 篇,即毛勇 2002 年第
10 期在农业经济发表的《农村旅游扶贫的适应性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一文。
因此认为,并非所有贫困乡村都适宜选择乡村旅游扶贫方式,并总结出了乡村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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