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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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退(免)税。如果他们来自其他受托作为中介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公司。这符合出
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规定。
(2)出口免税不退税
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自营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应
税消费品,按实际出口量免征消费税,不予退税。这与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
税规定相矛盾。
(3)出口不免税、不退税
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以外的企业(如一般贸易、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
理出口应税消耗品,不予退(免)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被购买者退回的,经所在机构注册地
或者住所地有关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款。
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后,如有清关或境外退运,且进口免税的,报关出口经
营者须及时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退还的消费税款。组织所在地或居住地。纳
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后,如有报关单或对外报关单且进口免税的,经
机构注册地或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暂不办理税款,待转为内销后,再申报
缴纳消费税。
3.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对制造企业直接出口或代销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耗品取得货物
的消费税税额,按规定计算消费税退税额。
①对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耗品,按外贸企业进厂进货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
算退消费税金额。可收回消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退消费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比例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不包括增值税。
②按数量、配额计征的消费税货物,按购进报关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消费税
应退税额。可收回消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征收的消费税额=出口数量×固定税率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的开始时间
消费税的征收时间应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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