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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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ploration on Territorial Space Planning and Natu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提高、人的能力建设而存在的;二是城市的聚集性,城市是最节约的空间资源配置形
             态;三是城市规划的必要性,城市规划是实现科学管理的有效方式;四是城市的多元
             性,城市是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中心。
                 (二)城市的规模标准

                  城市常常被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与级别。基于人口的多寡和规模的大小,城市可分
             为不同级别,如大、中、小城市等;基于城市的功能不同,可分成各种类型的城市,
             如首都或省会等行政中心、服务中心城市、卫星城市等;按照城市主导产业的不同,
             可以分为工业城市、商业城市、旅游城市、矿业城市等,它们无论在内容上、作用

             上、空间结构上、环境上都各具特殊性。为统计应用上的方便,各国常以一定聚集人
             口数量作为区分城市与乡村的标准,但具体标准又有所不同。
                  除人口数量外,有些国家还有其他条件。如印度,除了要求 5000 人以上之外,
             还要求人口密度在 390 人 / 平方公里以上,3/4 以上成年男子从事非农业劳动,并具

             有城市特点。日本《地方自治法》规定,人口在 5 万人以上并且市区户数和工商业人
             口均占 60% 以上的地区可以设“普通市”;人口 30 万人以上,面积 100 平方公里以上,
             在本地区具有核心城市机能(如人口在 50 万人以下,则昼夜间人口比率须在 100%

             以上),可以设“核心市”;人口 20 万人以上,有资格设“特例市”。
                  中国政府对于城市的界定主要依靠规模和行政制度两个标准。对于城市的规模标
             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
             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原《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这就
             是说,法律意义上的城市是指直辖市、建制市和建制镇。
                  随着中国人口和经济的增长,城市的划分标准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2010 年,由

             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
             版社共同出版的《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中国中小城市绿色发展之路》提出,
             按人口数量重新划分城市等级,市区常住人口 50 万人以下的为小城市,50 万 ~100 万
             的为中等城市,100 万 ~300 万的为大城市,300 万 ~1000 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 万

             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二、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一)城市的起源及雏形

                  1. 城市的起源与第一次社会分工
                  城市的起源是第一次社会分工的结果。城市产生事实上可以追溯到人类的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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