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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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 年左右。1982 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
               正式建立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 24 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 62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在 1977 年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
               国务院先后于 1986、1994 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 年又公布了第三

               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 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
               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
               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

               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等问题展开
               探讨,奠定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
                   (二)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 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
               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 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 1997

               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
               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 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

               金,对 16 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 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
               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
               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
               至 101 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 1997 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
               2000 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 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 1276 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
               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
               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

               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等
               方面。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全面保护
                   2003 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 22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标志

               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正式进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随后。从 2005—2010 年又连
               续公布了 4 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同时,国务院继续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公布力度,
               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81 处。截至目前,已公布 138 座国家历史文化
               名城,350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00 多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数百个历史

               文化街区,5058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覆盖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
               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城镇和乡村文化遗产的传统风貌。形成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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