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P. 107
第四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保证,从制度上保证了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环境
保护对策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
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
生态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
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一、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作为判定
建设项目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监测
参照标准指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以及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标准。验收
监测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验收监测采用标准包括评价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两个部分。评价标准又分为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和验收监测参照标准。
(一)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的确定
执行标准应主要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采用的各种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为依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其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文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
标准。
其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国家或地方执行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
质量标准。
其三,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复时,
要求执行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环境保护需要所规定的特殊标准限值。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