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0 - 财务会计管理与统计核算 978-1-91564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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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制度对存货和在建工程核算的影响
                新制度简化了对存货的处理,对材料采购、消耗、投资等方面在原制度中
            规定较多。但是,对于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标准不同单位不易把握,在新制

            度中选择删掉材料、产成品科目,将他们直接当存货处理,这样更加方便会计核
            算,提高核算效率。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大账”中必须包括基建账的相关内容,且事业
            单位需以基建会计核算为基础独立核算和建账;而旧制度中《国有建设单位会计

            制度》是事业单位进行基本建设投资时的依据,旧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
            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资产、负债、收入与支出但凡涉及基本
            建设,仅反映在基建账套,致使基建账的数据长期不在会计“大账”之内,无法
            准确真实的核算会计“大账”和基建账。事业单位中,尚未完工但已发生了必要

            支出的设备安装工程和各种新建、扩建、修缮和改建等建筑物的成本,计入“在
            建工程”以及其他相关科目;同时,新制度还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应以国
            家出台的相关规定为准绳,进行独立建账并核算;除此之外,为准确地核算并入

            了基建账套的在建工程成本,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增置
            “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新制度的这项规定不仅对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
            作用、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以及减少和避免财务风险起到了基础和导向作用,还可
            以健全财务会计信息,使得其更全面更完整。
                总体来看,在新制度中资产的核算和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随着

            时间推移和单位经营业务不断地发展,必然会对资产造成一定的消耗,而新制度
            中对资产的核算和处理方法,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耗损程度,同时也
            不会对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途径产生影响;第二,为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提供了

            有力的会计数据支撑;第三,为实务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和理
            念在事业单位的落实起到了促进和催化作用。

                二、对净资产核算的影响

                (一)“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引入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旧制度中,事业单位购买固定资产时要分别列支,其列支依据即为资金的
            出处,其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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