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市政工程规划与施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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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管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结构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结构如图 11-12 所示。位于综合管廊监控中心内的消防
设备电源监控器,通过 CAN 总线与综合管廊内各区段的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进行组
网通信。各电压电流传感器设置于监控中心消防设备电源箱、区段消防设备总箱、各
防火分区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急照明箱、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电源箱、自动灭火子系
统电源箱和防火门监控子系统电源箱等。
图 11-12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
由于消防电源监控器要为现场电压电流传感器提供 DV24V 电源,连接 64 台传感
器时电源线路的供电范围为 500m;超过 500m 或者传感器数量超过 64 台时,采用区
域分机延长 500m 的供电范围。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总线通信采用的 CAN 通信,消防电源监控器的最远通
信距离为 2km,利用区域分机可延长 2km 的供电范围。整个监控系统的最远通信距
离不大于 8km。当综合管廊规模较大,超过上述范围时,可考虑采用光纤通信结合协
议转换的方式来实现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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