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9 -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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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防范与思政 教育模式







                   第十三章  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防范与思政

                                               教育模式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安全问题及防范


                   一、互联网环境下中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状况

                   中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

               护指南》于201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规范的出台表示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
               进入“有标可依”的阶段。它将个人信息分为了一般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并提
               出了默认同意和明示同意两大概念。关于一般个人信息的处理,能够建立在默认同意

               的基础上,只要个人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搜集和利用;对于敏感个人信
               息的处理,则需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搜集和利用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
               主体明确的授权。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第111条明确规
               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

               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此外,刑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也对个体
               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法律界关于设立单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呼声也很高。

                   二、大学生信息安全状况


                   (一)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调查
                   针对互联网环境下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笔者向各大高校部分学生发放并
               回收了802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对象选择了不同性别、不同年级的学生,调查内容
               从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个人信息使用、对信息泄露情况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

               查对象中男性占48%、女性占52%;大一占59%、大二占28%、大三占12%、大四占
               1%。围绕信息安全问题调查数据处理结果如下。
                   1.关于是否下意识去了解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

                   部分大学生缺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16%的人经常下意识的了解个人信息安
               全保护方面的知识,64%的人较少了解相关知识,16%的人偶尔去了解,剩余的学生
               则不关心这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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