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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理论与运用
Theory and Application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in Building Work
建筑企业大多实行三级管理,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是按照统一领
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的。
技术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是和企业管理体系相一致的,它是权责结合的统
一体。总工程师是企业生产技术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生产
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技术职能机构是同级领导人的工作助手,接受同级技术负责
人的领导,并且从技术上向同级技术领导人负责。
总工程师、项目工程师、技术主管组成了三级技术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的
技术责任,专职人员技术责任制,以及工人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共同组成施工
企业的技术管理体制。
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是一个完整的技术管理体制。对一些小型单
一项目,在不设总工程师时,应设专人主管生产技术工作,在项目经理领导下,
实行对生产技术的统一领导。
(一)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
建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应依据以下内容为原则:
①合同文件要求。
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③工程项目的规模(专业面、工程量)。
④工程项目的里程。
⑤项目可调配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⑥其他类似工程的经验借鉴等。
(二)施工技术管理体系类型
一般情况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大致可以按照下面三种情况做区分:
①一般小型施工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置技术管理人员和若干专业
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接受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与传统的
技术组织系统的设置无区别。
②大中型施工项目,其组织机构形式以矩阵式为宜,技术管理责任保证体系
的组织形式也应服从于矩阵制,即在项目管理组织中,设置项目总工程师,受企
业总工程师领导。在项目总工程师之下,设置项目工程部,同时受企业工程管
理部门业务指导。在项目工程部内,视项目所含专业情况,设置若干工程技术人
员,分别掌握技术、资料、测量、计量、试验、机械等不同的技术业务。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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