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P. 42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Land Space
础上,“二五”前期实现两位数的年均增长率(17.13%) 但由于“二五”计划
中部分目标任务过高、过大,国家连年财政赤字,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人民
生活困难,”二五”后期不得不对年度计划实行边编制、边实施、边调整。针对
“二五”时期出现的国民经济失衡,中央决定把1963~1965年作为继续调整、整
顿的过渡时期,把1966~1970年作为“三五”计划的实施期。由于长期以来计划
任务“重工业、轻农业”的特点,“四五”计划纲要(修正草案)中特别强调夯
实农业基础,降低计划指标,淡化经济建设备战色彩,开始重视经济效益。
城市规划同期起步。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尚未正式展开,
但在“生产性城市”的建设方针指引下,城市规划编制活动和实施活动已经开
启,并初步建立了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机构。1953年,伴随着“一五”计划
启动了工业化发展,工业化带动了城市化发展,城市化全面引入“苏联模式”,
迎来第一个发展的春天,此时全国的规划工作由建筑工程部的城市建设局负责。
1954年6月,建筑工程部召开全国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明确城市建设要为国家
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建设工作应与工业建设相适应。
1955年,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下设城市规划局和城市设计院;1956年,
城市建设总局扩大为城市建设部,统营全国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截至
“一五”计划结束,全国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城市达150多个,工业发展所
需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住宅和生活服务设施得到提高和完善,通过城市发展和
城市改造,一批工业城市逐渐兴起,这对中国的产业布局和规划制度影响至今。
1958年,国家建设委员会撤销,其下设的城市规划局划归国家计划委员会,同
时城市建设部、建筑材料工业部和建筑工程部合并为建筑工程部;城市规划工作
分属国家计委和建筑工程部主管,前者负责城市规划标准定额,编制办法和总体
规划审批,后者负责城市规划的业务指导,并组织编制重点城市规划。有学者认
为,这可能是形成后来多部门主导空间规划体系的源头。此后,在长达18年的时
间里,国家城市规划事业实际推进工作陷入停滞,但在城市规划法制建设方面取
得的成果不容忽视,主要有1961年第一部城乡规划教材《城乡规划》出版;1962
年颁布的《关于编制和审批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的规定(草案)》;1972年出台
的《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意见》;1974年下发的《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和
审批建议》和《城市规划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结合基本国情、土地公有制特点和土地用途管制制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