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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Land Space
和国民经济运行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适时调整。
“六五”(1981—1985年)正式更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改变了以
往只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发展的倾向,开始强调两者的协调发展;重要举措
主要包括:将社会发展和第三产业纳入考量范畴,成功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开始了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全面改革。“七五”计划(1986—1990年)提前
三年开始编制,成为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首个在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之
时就制定出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内容更注重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的制定,将原本僵硬的数字化考核体系调整为更灵活的研究化、发展化体系,通
过增加“GDP”和三次产业划分,有效加强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构建。进入20
世纪90年代后,以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为标
志,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确立,农村剩余生产力进一步解放,
城市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对外开放带来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八五”计划处
在特殊的节点上,计划的战略性也与以往有所不同,从实现20世纪末战略目标
的要求出发,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并将计划重点调整为“突出治理经济环
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八五”计划期成为推进“改革开放”最
快的时期,稳健计划、扎实落实,也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增长速度最快、波
动最小的时期,总体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这一阶段,城市建设工作恢复迅速。1978年3月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召
开,会议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工作重新步入正
轨。1979年,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代管。1982年,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8年,更名为“建设部”。此后,
城市规划发展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即80年代:一是全国324个设市
城市提前完成了第二轮总体规划,规划实践取得积极成果;二是1989年12月26日
通过《城市规划法》,该法是中国第一部城市规划法,它总结了40年的城市规划
经验,对往后近20年城市规划的制定、目的、任务、方针、原则和各项工作要求
影响深远,标志着中国城市规划工作已进入了法制化轨道。第二阶段即90年代:
该阶段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商品经济体制过渡的新形
势,既满足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又缓解城市建设矛盾。通过20年的努力,规划
内容积极迭代,规划发展环境兼容并包,一套逐步完善的开放式城市规划体系正
在形成,城市化率在调整发展积淀期增长了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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