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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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文化服务下的群众文化服务建设
制度。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文化志愿服务社会效能,政策文本明确要求提
供文化志愿服务的个人或团体需进行登记注册,且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前需
进行培训,以保证其专业性;相关团体组织或政府机关对文化志愿个人或团体
所提供的服务需记录在册,以便年终对其作出整体评价并予以考核,对表现突出
的文化志愿者予以嘉奖。为鼓励民众在享受文化盛宴的同时参与文化创造,政策
文本指出“激励”的重要性,提出应通过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双重激励促使大
众积极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此外,不仅国家层面出台众多志愿服务政策,全国各
省、市、县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以推动文化志愿服务的发展。
3.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文化志愿服务在政策支持与公众广泛参与的前提下,实现了由政府主导向社
会多元力量参与的转变,从而形成整合跨界资源、撬动社会力量,推动多方合作
建设文化志愿服务的局面,这正契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
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文化志愿服务力量不仅有专业团体成员,还有来自不同知
识背景社会力量的补充,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文化志愿者团队的技能及专业化
水平,从而为公众提供差异性、多样化服务,聚焦精准供需对接。正是基于政
府政策层面的正确引导以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公民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切实
使人民群众受益。总体而言,在政府的政策导向下,中国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所需
人力、物力、财力与场所不断拓展,已推进到全国的老少边穷地区、广大基层社
区。文化志愿服务政策从缺位到完善、从分散到系统,为社会公众参与、多方合
作共同构建文化志愿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给予了良
好支持。
三、文化志愿服务发展现状
(一)文化志愿服务及其现状
在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开
展,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志愿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
样、领域更加广阔。从相关制度文本来看,如团中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
法》(2013年11月修订)中指出,“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
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从
学术研究来看,有学者认为:“志愿服务是人们不为直接物质利益,奉献时间与
精力,为帮助他人、帮助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有学者认为:“志愿服务是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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