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P. 153
第四章 长三角地区水环境污染治理
图 4-2 长三角地区城镇化、工业化对水环境的影响机理
(三)区际协同治污不力
长三角城市群跨界水污染问题突出,但长期以来区际协同治理相对薄弱。首
先,由于跨界污染的实质是经济利益的竞争(如产业的重复布局和同质化)和地
方保护主义,各地区往往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利用水资源,忽视了水资源保
护以及其他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权。其次,地方政府存在“经济人”和“公益人”
双重身份,且“经济人”身份重于“公益人”,在跨界污染、流域综合治理等问
题上难以实现制度一体化,进而给长三角整体区域水污染协同治理带来诸多不利
影响。再次,尽管长三角区域内各地政府已制定了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法
律文件,由于水资源和水环境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和公共性特点,长三角区域环境
保护与地方性法规之间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之处,成为区域水资源有效治理
的最大障碍。最后,长三角各地政府往往通过加强横向间管理协作关系来实现共
同利益,但这种协作关系还处于非制度性阶段,主要为“集体磋商”的形式,并
非类似欧盟的“谈判机制”,导致在涉及实质性利益问题时由于分歧过大而无法
达成共识。
·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