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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管理制度的结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一)制度的结构格式

                 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 标题
                 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

            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xx 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xx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定颁发

            单位名称。
                 2. 正文
                 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
            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制定依据、制定
            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
            则或附则中)。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
            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性分条列项,集中编排,表述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

            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用日期。
                 (2)条款式: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
            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其第一条相

            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
                 3. 制发单位和日期

                 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
            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二)制度的写作要求

                 1. 体式的规范性
                 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体式上较其他文书,更具有规范性。规章

            制度要用语简洁、平易、严密,在格式上,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本质上都是采用
            逐章逐条的写法,条款层次由大到小依次可分为七级:篇、章、节、条、款、目、项。一
            般以章、条、款三层组成最为常见。

                 2. 内容的严密性
                 规章制度需要人员遵守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就其整
            体,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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