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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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估体系,没有专门的权威机构可以进行评估鉴定,缺乏统一的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
4. 公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虽然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对海洋保护的意识依旧比较淡薄,环
保维权意识普遍不高。这也间接导致过度捕捞海洋生物资源,不合理地开采并破坏非
生物资源的行为。
5. 国际合作有待加强
黄海、东海以及南海都被多个国家共同环绕,这意味着这些海域的海洋污染会存
在国际性的特点,越界污染不可避免。目前,我国参与的涉及海洋生态环保的多边国
际公约已多达 54 项,其中环境保护类 34 项,生态资源类 20 项。但我国防治海洋污
染的水平和一些传统的海洋强国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
术,加强国际合作,共同进行有关海洋污染的调查、研究等活动,在合作过程中互通
有无,尽快提高防治海洋污染的能力。
(二)国际海洋污染治理经验
尽管各国体制不同,地理环境存在差异,但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仍可归纳出相似
的规律和趋势,这对我国海洋环境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可持续的海洋环境保护战略
发达国家普遍重视海洋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并制定出具有较强操作性与针对性
的战略。例如,美国先后发布《21 世纪海洋蓝图》与《国家海洋政策实施计划》,形
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战略实施方案;加拿大是世界上首个通过制订国家行动计划来保
护海洋环境的国家,确定了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以及海洋保护措
施完善三个基本原则;韩国出台了名为《海洋韩国 21 世纪》的国家海洋战略,明确
提出“创造干净而安全的海洋环境”;日本也将“海洋立国”作为基本国策。
2.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严格的海洋环境执法
发达国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
基础。例如,美国有非常完备的海洋法规体系,各级立法机关颁布的涉海法律法规约
有 140 部,涉及沿海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渔业管理等多个
领域。日本专门制定了《濑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令》,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治理。
同时,发达国家在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方面有较为成熟的经验,不仅有相对统一的海上
执法机构和协调机制,制定了专门的海洋环境污染应急计划,而且注重加强执法国际
合作,签订双边协议或多边公约。
3. 符合各国国情的海洋管理体制
西方发达国家均根据其国情制定了适合本国的海洋污染防治管理模式。美国的海
洋管理是联邦和州进行分权管理,采用半集中式的海洋管理模式。行政管理机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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