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9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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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Practical Technique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Pollution


             电项目节能减碳改造。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
             洁高效利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传统化石能源与经济关联度较大,涉及国家能源和
             经济安全,此外,与水能不同,传统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基本上不会受到极端气候的
             影响。因此,根据防范风险的原则,化石能源低碳发展规划不能过于激进,需要给予

             相关主体更高的自主性,并允许根据能源供应情况和经济波动对具体方案、路线图和
             年度计划进行相应的适应性调整。其次,相对于煤炭等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而言,水电
             开发利用的碳排放强度较低,但水电项目的气候适应性程度较差。水电项目一旦建成,

             其影响就会延续几十年,难以进行相应的适应性管理。一项针对美国水电开发项目适
             应性的研究指出,“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对项目重新发放许可证的期限为 30~50 年,
             这意味着,一旦颁发或更新许可证,任何不充分的环境保护和缓解措施都可能会被锁
             定多年,这限制了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也限制了根据措施的实施效果而改善现状的

             能力。此外,气候变化实际上导致了当前关于这些自然系统运行的许多关键假设在整
             个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成立”。因此,虽然流域范围内往往有较为丰富的水电资源,
             且水电资源开发利用有助于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但是对于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特别是大

             型水电项目的规划,需要在更长的时间尺度内加以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备选技术方案。
             最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基本上不产生碳排放,具有较强的传统能源替代效应,
             最有助于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当重点鼓励加强风光能

             源开发利用。
                 加强风光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是解决风光能源消纳问题,这要求充分发挥可
             再生能源消纳制度的保障作用。相关研究表明,在可再生能源装机、发电、消纳三个

             过程中,对碳减排作用最明显的是可再生能源消纳比率,其次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
             最后是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由此可见,在风光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消纳是其发展
             的瓶颈。中国风光资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而经济发达地区主要位于东部,这导
             致流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呈现出上游主要是开发利用地区而下游主要是消纳地区的

             特征,这就要求下游省份承担较多的消纳责任。《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之初选择采用
             固定电价制度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性制度,但是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
             量的迅速增加,该制度因补贴额度过大,已经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2018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
             门单位征求意见,虽然该办法尚未出台,但是可以预见,未来中国可再生能源消纳制
             度将从固定电价制度转向配额制度。与固定电价制度不同,配额制度涉及不同省份可
             再生能源消纳义务的分配问题。为了促进流域范围内风光能源发展,未来需要在相应

             的管理办法中尝试推动建立流域内可再生能源协调消纳制度,解决流域上游可再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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