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6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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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生态环境保护
施中的作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制度,旨在
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目标的落实。《环境保护法》第 26 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
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
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
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在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流域范围内省级人民政府是最为重要的责任主体,
为了确保流域管理过程中能够贯彻落实“双碳”目标,需要将相应的指标纳入规划目
标责任范围内,并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价,以确保相应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理念进行更新,能够从以下几方面实质性改善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双碳”目标之间的耦合度。
一是提升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性,使得生态环境规划能够更加有利于实
现“双碳”目标。多技术方案和资源支持能够使得规划制定机关更加全面地对比流域
管理过程中不同技术方案的碳减排和碳中和效果,并从中选择最有利于实现“双碳”
目标的对策措施。以河道护岸建设为例,研究表明,不同类型河道护岸的碳排放存在
较大差异。建筑结构边坡的碳排放量明显大于生态边坡。边坡保护中使用的砂、石、
混凝土、钢和 PVC 的数量是碳排放量大的主要原因,而与结构护岸相比,生态护岸
保护能够减少 93.1% 的碳排放。因此,在规划中明确要求尽可能采取生态边坡技术方
案,更加有利于贯彻落实“双碳”目标。
二是改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过程,提升规划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适应
性规划通过授权管理者和决策者根据客观情况变化或新信息而改变管理和决策,实现
决策与实施之间的相互连接,从而使得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能够及时得到相应调整,
更好地适应“双碳”目标的需要。由于碳减排和碳达峰的技术不断更新且政策要求不
断变化,规划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其实施才能符合实际情况的需要。将适应性管理理
念引入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有利于延长规划的生命周期,改善规
划贯彻和落实“双碳”目标的效果。
三是提升各方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双碳”目标的贯彻落实提供充分的信
息和资源支持。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同,“双碳”目标的贯彻落实涉及流域管理
的各个方面,需要各方的充分合力。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加强地方之间的相互合
作、吸收非政府组织、专家和公众参与,有利于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充分调动资源,
避免出现走弯路和内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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