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船艇通信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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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船艇通信概述
救助区:描述事故位置、给出供救助设施使用的进入路线;
执行:列出所指派的救助设施名单,包括设施呼号和设施的上级单位、试图
采用的救助方法以及准备运送的物品或设备清单;
协调:指定搜救任务协调员和现场指挥人、救助设施到达现场的时间、操
作协调变更、设施的上级单位、解除搜救指令、临时性的飞行限制、向该区域
内.的非搜救航空器授权;
通信:协调频道、现场频道、监听频道、其他相关的通信信息;
报告:讨论是否要求现场协调人向搜救任务协调员报告、初始行动报告等,
搜救任务协调员可授权现场指挥人视现场情况变更救助行动计划。
(二)现场通信模型
现场通信的参与者主要包括现场指挥人(船)、搜救船、遇险船或人员以及
空中搜救力量(主要为直升机)等,其中现场指挥人(船)是现场搜救的指挥核
心,它应该确保现场通信的可靠。现场通信包括:现场指挥人(船)与搜救设施
之间的通信,现场指挥人(船)与遇险船(人)的通信,搜救设施之间的通信以
及搜救设施与遇险船(人)之间的通信。通常,搜救任务协调员会选择搜救专用
频率用于现场,通知现场指挥人(船)或搜救设施,现场指挥人(船)应与所有
搜救设施和搜救任务协调员保持通信联系,并视情况与附近海上搜救中心和搜救
设施的上级单位建立通信联系,同时应为现场通信指定好主要的和备用的频率。
搜救设施则应在指定的频率上向现场指挥人(船)报告。
在实际海上搜救过程中,参加搜寻救助行动的船艇、直升机都应该在现
场指挥人(船)指定的甚高频(VHF)电话工作频率上保持联系守听,一般为
VHFCH16,频率为156.8MHz,定时向现场指挥人(船)报告搜寻救助进展情
况,如有重大发现立即报告。除非救助指挥中心安排其他通信方式,参加搜寻救
助的专业救助船应按照救助通信体系的规定与救助指挥中心保持通信畅通。
当甚高频(VHF)无法满足现场通信的要求时,中频无线电话以及中频窄
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也是现场通信的选择,无线电话的频率为2182kHz,
NBDP的频率一般选择在2174.5kHz。现场涉及航空器的通信手段主要为搜救
无线电话,频率为:2182kHz、3023kHz、4125kHz、5680kHz、156.8MHz、
l21.5MHz、123.1MHz、156.3MHz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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