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9 -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与应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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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机电系统方案设计


              其软件系统开发应符合国家开放式标准。
                   各级监控中心之间的网络通信须遵循必要的约定, 即应遵循一套
              信息传输信息格式和信息内容等约定。各级监控系统应采用国际通用

              的 TCP / IP 网络通信规约。
                   人机界面介于各类用户和各级监控系统之间, 是用户与计算机之
              间传递、 交换信息的媒介, 是用户使用计算机系统的综合操作环境。各

              级监控中心软件系统的设计和选型应符合“ 简单、 自然、 友好、 一致” 以
              及坚持图形用户界面( GUI ) 的设计原则, 以此保持友好的人机界面, 以

              便于监控系统各等级用户的使用和操作, 增强监控软件系统的易用性。
                   监控系统软件应具有可修改性、 有效性、 可靠性、 可理解性、 可维护
              性、 可适应性、 可移植性、 可追踪性和可互操作性并且满足用户需求的

              软件产品。
                   一、 有效性

                   监控软件系统应能有效地利用计算机的时间资源和空间资源, 最
              终达到软件的时间资源和空间资源的整体平衡。
                   二、 可靠性

                   能防止因概念、 设计和结构等方面的不完善造成的软件系统失效,
              具有挽回因操作不当造成软件系统失效的能力。因此在软件开发、 编

              码和测试过程中, 须将可靠性放在重要地位。
                   三、 可理解性

                   监控系统软件应具有清晰的结构, 能直接反映问题的需求。
                   四、 可维护性
                   监控系统软件交付使用后, 可对其进行修改, 以便改正错误, 改进

              性能和其他属性, 使软件产品适应环境的变化。可适应性
                   监控系统软件应可适应不同的运行环境, 尤其是对于改造项目, 应

              尽量满足原有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基本需求。
                   监控系统软件的编制工具应尽量采用大众化的编程工具, 增加系

              统的可适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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