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 -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与应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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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与应用维护




                   五、 可移植性
                   在监控系统软件设计过程中应采用通用的程序设计语言和运行环

              境支撑。对依赖于计算机系统的低级( 物理) 特征部分, 应相对独立、 集
              中。
                   六、 可追踪性

                   软件可追踪性依赖于软件开发各个阶段文档和程序的完整性、 一
              致性和可理解性。监控系统软件在测试或维护过程中或程序在执行期

              间出现问题时, 应记录程序事件或有关模块中的全部或部分指令现场,
              以便分析、 追踪产生问题的因果关系。
                   七、 可互操作性

                   可操作性指多个软件元素相互通信并协同完成任务的能力。为了
              实现可互操作性, 监控系统软件开发要遵循相关标准, 支持这种标准的

              环境将为软件元素之间的可互操作提供便利。
                   由于各级监控系统软件之间需要进行数据及信息的互相传递, 因
              此整个软件编制过程中应明确各级管理软件之间的数据传输内容以及

              传输结构, 确保各级监控软件之间的信息互通。
                   同时为了保证整个联网数据的安全性, 各级监控系统软件之间数

              据传输过程应进行加密。
                   各级监控系统软件编制、 使用、 升级、 更新过程中, 应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 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定。

                                第三节           通信系统设计


                   一、 有线广播系统技术要求
                   ( 一) 系统构成

                  1. 基本构成
                   有线广播系统包括有线广播主控设备、 功放设备、 扬声器和传输介

              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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