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与应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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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与应用维护


              预算等。
                   三、 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联网监控范围包括已建、 在建、 改( 扩) 建以及规划的高速

              公路。
                   所有高速公路开通运营时, 其监控系统均应纳入高速公路联网监

              控系统的范围。
                   各级监控系统应按照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 以及路段运营及服务

              的要求分期建设实施, 并逐步完善, 最终达到智能化交通监控的要求。
                   各级监控系统在整体规划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 可根据自身建设

              实际选择各类监控设备, 但应兼顾整体性和统一性、 系统性和先进性,
              并保证监控数据、 视频图像等数据接口与数据格式的一致性和系统的

              互联互通。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采用“ 省监控中心一路段监控分中心一监控站
              ( 所)” 三级管理架构, 省中心拥有路网监控控制的最高优先级, 接着依

              次是路段监控分中心、 监控站( 所)。
                   路网监控以分布控制为主, 同时又具备集中协调控制功能: 各路段

              监控分中心具体负责对本路段的管理, 执行具体监控操作; 省监控中心
              通常情况下以监视、 监督全路网交通运营状况为主, 不直接参与各路段

              监控分中心对外场设备的控制。
                   四、 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系统概述
                   公路建设的理想工作状态是“ 安全、 快捷、 舒适、 方便”。然而, 在实

              际运营过程中, 交通运行状态并不如预期的好。交通拥堵、 道路事故频
              发、 交通污染严重等问题, 严重影响了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高速公路

              监控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更好地解决高速公路拥堵、 事故、 污染和其他不

              良事件。
                   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系统是由外场设备、 中心计算机系统、 视频监控
              系统以及相应的通信系统等部分构成。主要通过利用信息技术、 电子

              控制技术、 数据传输和计算机处理功能, 建立了全方位的道路监控系
              统, 实现了高效、 准时地对高速公路道路通行和现场实时状态进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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