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现代化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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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害监理人员的法律权益,因此需加重重视程度。
2. 施工期风险
施工期的监理合同风险大致分为施工条件变化、合同边界条件变化以及建设单位主
观因素影响等。第一,施工条件改变。施工过程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出现水位变
化、征地延缓等施工条件变化,加上工作人员人手不够、设备故障以及物料短缺等情况,
可能影响监理合同根据施工进程发生改变。第二,监理合同边界条件改变。在水利水电
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后,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合同对施工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和管理,但容易
忽视合同的修改内容,有些建筑单位利用合同的边界条件不明确的漏洞,不给予监理单
位详细的内容补充和书面委托,在违背了合同签订规则的同时折损了监理单位的利益。
第三,建设单位主观因素的影响。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单位的管理人员缺乏监管经验,
对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不信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干涉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且为了加
快施工速度减少建设成本,偷工减料做出不安全行为,使监理人员的工作难度加大且承
担较大风险。
3. 工程变更和索赔风险
一方面,工程变更很可能造成监理合同的修改,预设的监理合同往往不够全面,随着
施工环境和条件的改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对监理合同进行修改,例如,增
加监理范围或缩减监理权限,改变建设的工期时长,调整物资输入和输出情况等,以上几
种合同变更,都会引起索赔事件,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现场监理合同
签订的不及时也是一项危险行为。现场监理合同的签订是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和
计量证据。但合同签订的不及时,导致在某些风险意外发生后,合同的有效性无法得到保
障,加大了监理人员的索赔风险。
4. 分包合同风险
通常情况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属于总承包活动,即由监理单位承担整体的
监理任务。但在少部分建设项目中,有些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选择分包合同,即将
整体的监理任务分配给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监理单位进行管理。针对这种分包合同,其出现
监理合同风险的概率更大。首先,各个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水平、侧重点均不同,从而
造成许多意见的不一致,或由于各单位监管进度不相同,延迟了施工日期,造成其他单位
的工作量增大。再者,在监管过程中,各监理单位各自运行,缺少一定的沟通,且由于无
第三方监管,面对相应的工作出现问题时,其责任难以落实,甚至会降低水利水电工程项
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以上四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提出了4点风险控制措施,即对合同
签订时的风险控制,施工时风险的控制措施,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
及提升监理人员的素质培养等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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