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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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也没有提出环境战略和政策目标。尽管政府提出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
           国的方针,倡导了“爱国卫生”和“除四害”等运动,但主要是针对当时物质匮乏、

           环境污染威胁到人的生存时的本能反应,并不是有目的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该

           阶段只是在水土保持、森林和野生生物保护等一些相关法规中提出了有关环境保
           护的职责和内容,包含了一些原始性的环境保护要求。这一时期的国民经济建设

           中开始出现一些环境保护萌芽,但总体上是一个非理性的战略探索阶段。“一五”

           时期,工业建设布局将工业区和生活区分离,建设以树林为屏障的隔离带,减轻

           工业污染物对居民的直接危害。

               (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建立三大政策和八项管理制度(1972 ~ 1992 年)
               该阶段是中国环保意识从启蒙期逐步进入初步发展的阶段,最后提出“环境

           保护是基本国策”。从“十年动乱”以阶级斗争为纲到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时期,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及时跟上经济发展形势,对
           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监管处于失控状态,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十分严重。1972 年发

           生的大连湾污染事件、蓟运河污染事件、北京官厅水库污染死鱼事件,以及松花

           江出现类似日本水俣病的征兆,表明中国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危急关头。同年6

           月5日,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在周恩来总理的关

           心推动下,中国派代表团参加了会议,自此政府开始认识到中国也存在严重的环
           境问题,并且环境问题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1973 年第一次全国环境

           保护会议召开,拉开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序幕。之后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在中国

           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1982 年,国家设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部,内设环境保护局,结束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0 年的临时状态。

           1983 年 12 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

           1988 年建立了直属国务院的原国家环境保护局,自此环境管理机构成为国家的一

           个独立工作部门开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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