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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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血、出血、体积缩小、质地变硬;检查肝表面与实质内有无灰白色或淡黄色的结
           节性病灶;胆管周围和肝小叶间结缔组织是否增生等情况。

               6.1.3 心肺及支气管检查。检查心脏和肺脏有无淤血、水肿或出血斑点;气管

           黏膜处有无可见淤血或弥漫性出血,并有泡沫状血色分泌物等情况。
               6.1.4 肠道检查。检查十二指肠肠壁有无增厚、内腔扩张和黏膜炎症;小肠内

           有无充满气体和大量微红色黏液;肠黏膜有无肿胀、充血、出血、结节等情况。

               6.2 复检。必要时,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检,综合判定检疫结果。

               6.3 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7. 检疫结果处理
               7.1同步检疫合格的,由官方兽医按照检疫申报批次,对兔的胴体及生皮、原毛、

           绒、脏器、血液、头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7.2 同步检疫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 5.3.2.1 处理。
               8. 检疫记录

               8.1 官方兽医应当做好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等环节

           记录。

               8.2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8.3 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具有同等效力。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马属动物屠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申报、
           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属动物的屠宰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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