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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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研究


               全的差异性与公众群体的饮食消费习惯、文化认知、自身经济状况等因素的不同
               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需差异性的存在,为不法生产经营主体的唯利是图
               提供了以牺牲公众群体利益换取个人利益的可能空间。

                   2. 食品质量安全的一般特性
                   (1)信息不对称性
                   食用农产品多属于经验品和信任品范畴,由于食用农产品在生产加工、生态
               环境、使用原料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等,在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主体和公众群体之

               间不对等,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对称性。其结果是,消费者由于没有完全掌握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而不能判断产品的内在质量及安全水平,在消费市场上的
               反应是,消费者倾向于用较低的价格来购买食用农产品,如此循环,容易造成食
               用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出现结构性偏差,导致发生“劣质食用农产品驱除优质食用

               农产品”现象。同样,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主体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掌握
               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容易造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失效,导致生产经营主体
               的机会主义倾向和逆向选择现象频频发生。
                   (2)公共产品及外部性

                   公共产品(public goods)是指某种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而又无法
               排除他人参与共享的产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由社会公共部门提供或由监管主
               体的监管才能得以有效保证。对公众群体来说,即便不为此提供任何成本,也能
               免费参与共享。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公共品性,公共品也是正外部性

               的极端情况。外部性概念最早是由庇古和马歇尔于 20 世纪分别提出,通常是指
               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他人的福利产生了一种有益
               影响或不利影响,而这种有益影响所带来的利益(收益)或不利影响所造成的损
               失(成本),都不是生产者或消费者本人所获得或承担的“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

               据此,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由此可知,正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
               体所生产经营的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对公众群体和非正规生产经营主体而言,具
               有一定正外部性,而非正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所生产经营的劣质、不安全
               的食用农产品对公众群体和正规生产经营主体而言,具有一定负外部性。并且,

               在现实当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透明性,导致正规食用农
               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对社会带来的正外部性小于非正规食用农产品生产
               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对社会造成的负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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