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民航空管信息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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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在未来空中交通管制中的应用
分类、飞行规则、任务用途等因素,从民用无人机运行逐步融入国家空域系统的
角度,提出四类民用无人机典型运行场景。
1. 超低空隔离运行场景
运行范围在真高(Above Ground Level,AGL)120m(含)以下且不包含民
航空管管制范围。一般有民用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此范围内进行视距内
(VLOS)或超视距(BVLOS)飞行。此场景内,民用无人机一般与有人机相互
隔离运行,其主要应用包括个人娱乐、农林植保、国土测绘、电力巡线、应急救
援,支线及末端物流等。
2. 低空混合运行场景
运行范围在民航空管管制范围以外的低空区域,且不含超低空隔离运行场景
的范围。所有类型民用无人机均可能在此场景下进行 BVLOS 飞行。在此场景内,
民用无人机面临与有人通用航空器混合运行,其主要应用包括支线物流、应急救
援、短途载人运输等。
3. 高空融合运行场景
运行范围在民航空管管制范围以内,一般有民用中大型无人机基于 IFR 规则
飞行。此场景内,民用无人机与民航运输航空飞机融合运行,其主要应用为公共
航空运输,是典型的远程遥控驾驶航空器(RPAS)运行场景。高空融合运行场
景的运行规则与空管体系基本沿用现有 ATM 体系。
4. 超高空运行场景
运行范围在 FL600 飞行高度层(不含)以上,一般只有民用中大型无人机
基于 IFR 规则飞行。此场景内,民用无人机应用包括行星探测等。
(二)管理策略
在设计民用无人机交通管理策略时,需考虑不同运行场景间的差异。面向不
同运行场景,基于不同运行风险等级,民用无人机管理策略分为开放、特许、审
定三类。
1. 低风险运行——开放管理策略
运行方不需要为其使用的民用无人机进行适航审定,不需要在运行前向监管
方提出用以证明其具备相应运行安全水平的资质申请,也不需要在飞行前提交任
何飞行申请。监管方不设置严格的交通规则,运行方对民用无人机飞行安全自主
负责,负责避让、应急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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