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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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供免费场地和创业指导服务。通过提升边民素质和激发边民创业活力,推动农村
经济发展。
第三节 民族地区村民自治实践与创新
一、民族地区村民自治实践现状
(一)自治组织建设
民族地区普遍建立了以村民委员会为核心的自治组织体系。村民委员会作为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组织村民参与村
务决策、执行村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例如,在广西壮
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的一些边境村落,村民委员会积极组织村民参与边境防控、
乡村治理等工作,带领群众发展桑蚕、百香果等特色产业,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许多民族地区还结合自身民族文化特色,发展了诸如寨老会、款约组织等
传统自治组织。在黔东南州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十二姓寨老”组成的调解委
员会在纠纷调解、维护村寨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现代村民自治组织相互
补充,共同推动村寨治理。
(二)自治机制运行
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方面,村民积极参与村
委会成员选举,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程序,选出能够代表村民利益、带
领村民发展的村干部。民主决策方面,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决策机
制,重大村务事项需经村民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在云南怒江州一
些民族村落,在发展特色旅游产业项目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村
民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村民意愿和村庄发展实际。民主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
村规民约,对村民的行为规范、村庄事务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例如,从江县高
增乡占里村将传统侗族“款约”与现代乡村建设相结合,修订形成包含生育、生
态保护、移风易俗等多方面内容的村规民约,有效规范了村民行为,提升了村庄
治理水平。民主监督方面,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方式对村委会工作进
行监督,确保村务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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