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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与项目管理
             Software Engineering & Project Management



                 (三)明确 24 小时服务响应机制
                 明确对用户提供的支持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休假日和双休日除
            外)的 9:00—17:00;在节假日、休息日和下班期间,用户可通过手机与技术支
            持人员取得联系。一般应用性故障(不需调整程序源代码)应在4 小时内排除故障,
            软件设计及软件系统缺陷等故障(需调整程序源代码)应在 24 小时内排除故障。

            经技术分析不能立即排除故障的,应用性故障在 12 小时内应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或有效替代方法;对于软件设计及软件系统缺陷等方面的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
            告知用户并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需求变更、新增或针对现有系

            统规模比较大的调整处理方案由系统开发项目组评估后提出意见,报经领导决定,
            应在 24 小时内告知用户并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
                 (四)建立服务保障配套制度
                 第一,定期监测制度。项目组安排专人每天监测并记录系统运行状况,预
            防故障发生,对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作出响应。第二,客户沟通制度。各项目组

            采取每季度定期拜访用户或召开用户座谈会等,收集用户反馈意见并进行分析,
            尽可能满足用户要求,对系统功能进行改善,使系统更加方便使用。第三,系统
            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组应当建议用户不使用默认密码,进入系统后请求自行修改;

            已修改密码的用户也建议定期更换,防止信息泄漏;应当定期检查系统人员权限
            后台是否配置正确。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履行服务职责,造成系统事故或有责投诉
            的,单位实行系统支持联系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生问题记录个别缺失、

            一般性事故处理不及时或轻微有责投诉的情况,单项问题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
            对于发生问题记录缺失较多、重大事故处理不及时或有责投诉的情况,单项问题
            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和扣除部分考核奖励的处罚;对于发生重大事故处理不及时

            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单项问题可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罚。同时单位可通过协议
            方式与软件承建单位达成系统服务支持考核机制,对软件承建单位原因造成的责
            任故障或用户投诉,依协议追究该承建单位的经济责任。
                 (六)建立系统更新提前公告制度
                 系统每次更新前,项目组应提供本次系统版本号和更新内容,报经业务主

            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网页发布通知公告。公告应在更新前 24 小时发出。为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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