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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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平衡性”,从而可产生远大于此两项“恒久能力”中之任意单独一项之
            单一之发挥的价值或效益亦即剩余价值;来自于智力对泛化性客体性之“回

            溯”作用的“恒久能力”和来自于智力对确切性客体性之“回溯”作用的“恒
            久能力”--- 此两项“恒久能力”之合作性之发挥,可至少局部地保持或保
            证有关之客体或客观对象之在泛化性与确切性两极间的“均匀性”与“平衡

            性”,从而可产生远大于此两项“恒久能力”中之任意单独一项之单一之发
            挥的价值或效益亦即剩余价值;两项分别来自于泛化性或确切性联系力对泛

            化性组织力和对确切性组织力之“回溯”作用的“恒久能力”之合作性之发
            挥,可至少局部地保持或保证有关之组织及其均衡态规律之在泛化性与确切
            性两极间的“均匀性”与“平衡性”,从而可产生远大于此两项“恒久能力”

            中之任意单独一项之单一之发挥的价值或效益亦即剩余价值。
                 在此我们需要注意,在如上诸种“恒久能力”之基于“均匀性原理”

            或广义“均匀性原理”之合作性之发挥之情形中,是有关“恒久能力”所涉
            及的循环扩张之有关阶段之泛化性一极之意识力或确切性一极之意识力之发

            挥、而非导出或产生有关“恒久能力”的有关之意识力之相互作用和搭配机
            制之发挥至少局部地保持或保证了循环扩张之有关阶段之现象之在泛化性与

            确切性两极间的“均匀性”与“平衡性”,故而实际上我们可以依次在如下
            三个方面对此种“恒久能力”之基于“均匀性原理”或广义“均匀性原理”
            之合作性之发挥之情形进行延伸和拓展。

                 其一,鉴于任一“恒久能力”均涉及到循环扩张某两个阶段之意识力或
            由循环扩张某两个阶段之意识力所构成,我们可以自然地将“恒久能力”之

            基于“均匀性原理”或广义“均匀性原理”之合作性之发挥之情形中的循环
            扩张某一阶段之现象之在泛化性与确切性两极间的“均匀性”与“平衡性”

            延伸和拓展到循环扩张某两个阶段之现象之在泛化性与确切性两极间的“均
            匀性”与“平衡性”。

                 其二,我们可以自然地将基于“均匀性原理”或广义“均匀性原理”而
            进行合作性之发挥的有关“恒久能力”之范围延伸和拓展到可以包含来自于
            意识力间之“抑制”作用的“恒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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