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6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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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笔者看来,初级阶段的共产主义之有关之社会变革活动或运动本质在于
达到如下之宗旨:其一,帮助现实之资本市场中的以“无产者”个体为代表
的特别不适宜于在资本市场中作为雇员或劳动者个体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社会
成员个体在现实之资本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其二,消除现实之资本市场中的
“资本家”个体所可能自发产生的对其所管辖之雇员或劳动者个体的剥削机
制 --- 亦即赋予资本市场之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以足够的“剩余索取权”,
并尽可能保护资本市场之雇员或劳动者个体的诸种可能被以“资本家”个体
为代表的不良之雇主个体所侵害的正当之权益。
进一步地,笔者看来初级阶段的共产主义之有关之社会变革活动或运动
之实现其上述宗旨的具体措施主要包含如下两点。
其一,在资本市场中的某些局部之区域,特别是资本市场中的“无产者”
个体的工作之区域中适当地引入一定的泛化性联系,从而削弱“无产者”个
体所原本从事之被确切性联系所规定的工作和生产项目的确定而固定不变之
特性,并通过这些局部的泛化性联系成分建立其他雇员或劳动者个体对这些
“无产者”个体的某种“帮扶”机制,从而达到对这些“无产者”个体的帮
助和保护之目的。特别地,笔者看来此项措施之在资本市场的局部区域中引
入的泛化性联系之强度尚不足以达到可在资本市场之相应区域中形成“公有
制”形态之效果,而仅为某种对现实之资本市场的依然保留市场之基本特性
及市场之有效性的局部之“微调”措施。
其二,恰当地限制“资本家”个体在资本市场中的诸种权力或权利并至
少对这些个体进行足够之监督。特别地,笔者看来需要将此种“资本家”个
体排除在资本市场中的企业家和高级雇主之群体之外,亦即不应该赋予此种
个体在资本市场中进行创新或创业活动 --- 亦即对某种具有“可盈利”性
之生产模式的构建活动之权利,而是最多仅允许此种个体在资本市场中作为
同时兼作为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与雇主个体的较低级之雇主个体谋求生存和发
展。进一步地,笔者看来应对于现实之资本市场中的作为此种较低级之雇主
个体的“资本家”个体建立足够的监督机制 --- 比如在资本市场中之私营
企业中设立专门之组织或人员 13 以从事此种监督活动。特别地,当一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