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3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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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社会性主体性及其代表性 | 289
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亦即所谓“广
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高度之代表性的社会成员个体,也会相较于
此其所代表之组织中的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之代表性的成员承担显著更大的
“责任”。
特别地,当一个社会成员的个体之主体性具有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
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
社会性主体性的代表性时,此个体可以 --- 相较于此其所代表之组织中的
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之代表性的成员 --- 从其代表着整个其所在之社会组
织的高层之社会性主体性的个体之主体性出发,进行涉及到更大之社会范围
或更加宏观且属于更高层次之活动,且此其所进行的涉及到更大之社会范围
或更加宏观且属于更高层次之活动正与此其所在之社会组织所进行的在组织
层面之活动基本重合或等同 --- 从而此社会成员个体可以自然相较于此其
所代表之组织中的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之代表性的成员享有一系列显著更大
的狭义和广义上之“自由”,但同时此社会成员个体也需要或必须基本上完
全以其作为个体之身份对整个此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的诸种在组织层面之行为
与活动所可能造成之影响与后果“负责”。特别地,即使此其所在之社会组
织之在组织层面的行为与活动自然涉及到了此组织中的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
之代表性的成员个体,或此组织中的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之代表性的成员个
体也自然参与了此社会组织之在组织层面的行为与活动,其他不具有对此组
织之代表性的成员个体并不需要对此社会组织之在组织层面的行为与活动所
可能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责”。从而此其个体之主体性具有对整个社会组
织之社会性主体性之代表性的社会成员个体也会自然相较于此其所代表之组
织中的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之代表性的成员承担显著更大的“责任”。
不仅如此,鉴于此其个体之主体性具有对整个社会组织之社会性主体性
之代表性的社会成员个体相较于此其所代表之组织中的其他不具有对此组织
之代表性的成员所享有的一系列显著更大的狭义和广义上之“自由”直接且
本质地来自于其个体之主体性之对此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的社会性主体性之代
表性 --- 甚至几乎是其个体之主体性之对此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的社会性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