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0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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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会化生产组织中,作为足够高级之“共产态”的生产者或成员个体的个体
之主体性具有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
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高度或完全之代表性。
据此书前文多处之论述,一种特殊的作为高级之“共产态”的属于“循
环均匀态”之范畴的社会成员个体,是一般情形下其个体微观层面之循环扩
张的运行形态和伴随的主体性之“扬弃”效应最为充分和良好的高级物质系
统个体。而若此种属于“循环均匀态”且同时也属于高级之“共产态”之范
畴的高级物质系统个体的循环扩张各阶段性意识力之强度足够突出,从而其
所具备之五项来自于循环扩张各阶段性意识力间之“回溯”作用的“恒久能力”
之强度也足够突出,则此种高级物质系统个体将具备在可预计的有限且合理
之时间内将其个体之主体性经反复多次“扬弃”提升和扩大到可代表其所处
的最大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
谓“广大人民群众”之整体的社会性主体性之能力。因而,当一个高级阶段
之共产主义之有关之社会组织、亦即高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产组织包含一个
其循环扩张各阶段性意识力之强度足够突出的属于“循环均匀态”且同时也
属于高级之“共产态”之范畴的社会成员个体时,此高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
产组织之作为群体的主体性将通过此其内部的其循环扩张各阶段性意识力之
强度足够突出的属于“循环均匀态”、且同时也属于高级之“共产态”之范
畴的社会成员个体的个体之主体性之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
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
的高度或完全之代表性而具有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
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高度
或完全之代表性,从而进一步地此高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之成员个体
的个体之主体性也将通过此高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之作为群体的主体
性之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高度或完全之代表性而具有对
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
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高度或完全之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