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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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社会性主体性及其代表性 | 307



                   而在另一方面,若一个高级阶段之共产主义之有关之社会组织、亦即高
               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不包含一个其循环扩张各阶段性意识力之强度足

               够突出的属于“循环均匀态”且同时也属于高级之“共产态”之范畴的社会
               成员个体,则据此章 8.2 小节之论述,此高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之作
               为足够高级之“共产态”的生产者或成员个体可通过道德价值判断体系和上

               一章所论的经济机制在互相间形成极强的近乎对应于他们彼此之“合而为一”
               之“共同性”的泛化性联系,从而近乎于“融合”和“同化”成一个属于“循

               环均匀态”之范畴的作为社会组织之高级物质系统个体,进而这些作为足够
               高级之“共产态”的生产者或成员个体将可依此其通过道德价值判断体系和
               上一章所论的经济机制所形成的属于“循环均匀态”之范畴的作为社会组织

               之高级物质系统个体的个体微观层面之循环扩张和主体性之“扬弃”效应而
               形成其个体之主体性之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

               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高度或完全
               之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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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上两个段落之论述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之结论:在高级阶段之共
               产主义之有关之社会组织、亦即高级之形态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中,作为足够

               高级之“共产态”的生产者或成员个体可通过此章前文所论之“共产态”个
               体形成其个体之主体性对有关之社会组织、乃至于全社会之社会性主体性的
               代表性之内蕴机制而形成其个体之主体性之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

               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
               主体性的高度或完全之代表性。

                   据上,在“共产主义”形态之从初级、中级到高级三个阶段的演变中,
               除了有关组织中之“公有制”形态之高级之程度的逐渐提升,组织成员的个

               体之主体性之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
               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性主体性的代表性的逐渐加强也

               是个自然、显著且本质之特征。
                   如上一小节所论的,其个体之主体性具有对其所在之社会组织,特别是
               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所谓“广大人民群众”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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