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国土景观视野下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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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旅游规划



                   虽然我国探索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弥补了原有早期详细规划依靠“摆房子”
              在规划管理、可操作性方面不能落实总体规划需求的缺位,但实际上,中国城市
              规划体系仍然可以说是欧美规划方法植入中国原有苏联模式影响下的规划体系之
              中形成的“杂糅”体系,并且主要反映在详细规划这一工作层面。现今控规通过

              数据指标、图则等进行强制性、引导性控制,有利于解决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建设
              加快的一系列问题,但控规在衔接传导、执行操作、立法规范等方面问题上仍亟
              需调整改善,尤其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过程中,新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怎
              样从传统“杂糅”体系的影响下脱胎、优化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


                   二、问题反思与借鉴

                   成熟的欧美区划拥有诸多优点,但是实际上我国对欧美的区划技术的学习
              大多仅限于借鉴城市建设控制的一小部分,而忽略了欧美区划更为精华的完善精

              细的指标体系、完整的协调管理机制以及规划理念认识。
                   (一)技术方面:控制精细度较为缺乏
                   作为控规主要的技术方法,我国目前的控规指标内容是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
              代借鉴苏联详规一些用地规模指标的基础上,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开始随着地方
              城市学习西方区划的实践探索过程中逐步丰富的。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到进入 21

              世纪,《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镇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国家文件结合地方实践经验将主要控制指标纳入文件
              规定并推广。

                   但是,以纽约市区划条例、莱克星顿区划条例、我国香港分区计划大纲和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圳市法定图则指标内容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内地应
              用的控制指标仍然缺乏更详细、全面的内容,控规管控精细程度较低。首先在土
              地分类控制方面:我国香港的分区计划大纲与纽约区划条例都首先在区分用地用
              途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用途细化各项指标与标准,管控精细化程度高于内地城市;

              其次在分项如停车空间、城市设计、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纽约则均有非常详细
              的指标规定,而我国城市远未达到如此细致的控制程度;甚至纽约区划、莱克星
              顿区划中有关农业空间、生态保护、混合用途地块内设施建设要求、邻里影响、

              院落规则等内容,反观目前我国控规却忽视了这些生态、农业等非建设空间内的
              建设与保护管控,亟需引起重视。当然,受早期学习苏联规划的影响,千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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