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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及发展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New Era



              投标、合同签订等。由于长久以来国内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造价管理体制较为
              混乱。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分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或其直辖部门管理。例如,前
              期造价管理由发展改革单位管理,实施阶段由建设行政管理单位负责。由于这些
              单位之间的联系被割断,使得管理效力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还存在施工企业

              与业主串通的现象和施工企业之间进行围标的现象。甚至有些项目可以采取公开
              招投标的方式,但是由于利益的纠缠最终演变成了直接发包。
                   (二)项目进入招投标市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国内外的招投标均存在这种现象,即为了抢占先机或者赶工期,项目进入

              招投标市场的时间过早,具有很大的盲目性。有些项目甚至还未具备发包条件,
              就有一些施工企业准备进入了。由于发包条件的不成熟,如招标文件未对所有事
              务做出详细说明,深度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等,这样施工方就无法对工程量
              进行精确的计算,而评标专家也无法实现对投标报价的合理评价。这样的后果是

              很明显的:由于很多细节要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得知,图纸也需要不断完善,从而
              导致大量的设计变更,造价管理手段无从实施。
                   (三)评标方法不够先进
                   目前国内的评标方法还比较落后,其中最大的弊端在于客观性不强,人为

              因素的权重还较高,因此评标过程很难做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建筑项
              目经常采用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就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施工单位的报价
              是否低于成本价也不易评估。某些施工单位为了拿到项目,通常会以“低价入、
              高价出”的策略来争取,最终还是要发包方支付全部费用,导致造价管理失控。


                   四、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造价管理缺乏连续性
                   由于现行施工管理的手段多为旁站监理的方式,监理完成施工管理的大部
              分工作。这些工作的内容有:撰写开工报告;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结构、技术

              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核查;对各种报告提出修改的建议和意见;对施工单
              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设备清单进行审核;核实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达标
              状况;监督项目中的安全保护手段是否合理;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定期检查合同

              的履行情况;与施工方协商合同的修改;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进行调解;索
              赔事宜;抽检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数量;验收;签发凭证;撰写验收报告等。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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