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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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章 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发展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现不动产登记的智能化、数字化。
三、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权责体系逐步完善
不动产统一登记指的是,对以往分散登记时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职能进行
梳理和整合,并且通过一定的机构改革,由原国土部门负责变为由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对相关登记确权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促进统一化登记平台的建设。该制
度经过多年的实施,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了在市县级的良好运作。而在《中央编
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出台之后,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都将持续推
进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建设,包括有序落实各项整合工作,充分融合相关职能,
攻克不动产登记的流程阻碍等。当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历史改革创新的结果,
作为产权保护制度的顶层设计,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效力。
在不动产登记法律框架的支撑下,正确构建权责体系,划清各权利主体的权责边
界,能够为不动产所有权者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护,这符合中国治理现代化的
发展需求,同时能够助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制度优势逐步强化
首先,随着改革工作的深入,大力整合了政府职能机构。以法律制度规定作
为准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多部门之间充当着协调人的角色,统筹协调,联合
多部门对一应受理验收事项进行一窗受理,从而提高了业务组织的集成度,同步
提高了业务受理效率。在改革的初期,许多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为了提高
协同效率,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开设了综合窗口,利用信息系统进行资料共享,
可以提高多部门的协调效率,同时也减少办事民众的时间成本。另外,一些地区
另辟蹊径,通过与当地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在金融营业网点开设办公窗口,
提供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当地民众可以就地办理业务,受到民众的一致好评。
其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共享互通。不动产登记关联较多,涉及营业执照信
息、户籍信息、土地审批和出让信息、纳税信息、交易备案信息等,涉及税务局、
住建部门、市监部门、公安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等众多的部门和机构。为了对相
关信息进行充分而高效的整合,并打通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阻隔,需要依托于地
方政府的相关政务数据,来构建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打造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机
制。从目前来看,中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了关于“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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