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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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T 市大气环境监测问题与对策



              晰权责,减少职责交叉与重叠,对各个其他政府部门需要承担的环保职责做出明
              确规定。例如,T 市餐饮企业分别受市场局、城管局、环保局等多个部门监管,
              而与大气环保有关职责有: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督促已安装餐
              饮企业进行定期清洗维护,检测油烟是否达标排放等。T 市包括环保局在内的政

              府部门需要合理细分每部门职责,并需具备可实施性与可落实性,防止权责不清、
              互相推诿现象发生。因此,T 市各部门间应做好环保责任的切割,出问题追责时
              能够迅速锁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而不是一切问题由环保部门“顶包”。另外,
              可将环保职责纳入各部门领导考评与绩效制度中,以督促其实施与执行;逐一明

              确责任人、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不要留下监管死角与盲区。但环保不能只靠问
              责解决,问责也要讲究是否问责对象是真正责任人,以及是否责任人履职到位,
              否则就陷入“问责不断、问题不止”的怪圈。中国应尽快出台尽职免责方面法律
              规定,建立履职到位与否的衡量标准,对责任应实事求是加以认定,不能为了问

              责而问责;完善问责追责程序,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民知晓责任方、问
              责过程与结果。对于条块矛盾,应在“条”上明确职责范围,在“块”上强化主
              体责任,处理好地方政府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关系,强化两者沟通合作机制。
                  (二)健全环保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衔接制度。首先,针对部分企业阻挠妨碍
              执法的现象,在大气环境执法阶段即可建立公安部门人员与环保人员联合执法机
              制,可在各区县成立环境安全警察队伍,专门负责涉嫌阻挠妨碍环境保护行政执
              法类案件、环保局移送的行政拘留违法与犯罪案件。其次,统一环保部门与公安

              部门的取证流程与方式,对公安人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现场采样进行培训,进行
              执法能力建设。简化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司法公安的流程,最大程度减少跨部
              门协作时间差,以确保不为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除了加强与公安部
              门联动执法外,环保部门还应完善与人民法院的衔接机制。从立案调查到法院强

              制执行时期漫长,使环境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环保部门应提高程序效率,在
              依然保留企业申辩权力的同时简化繁复流程;并且在人民法院方面,应该将环境
              强制执行情况与效率纳入人民法院考核范围,以提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积极性。
              对于市人民检察院来说,其应对涉嫌违法环境犯罪的案件进行移送、立案、侦办

              全程监督,并负责重大案件磋商、审查等事宜,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全面有效的司
              法保护。另外,应建立公检法部门与环保部门的联席会议与联络员制度,完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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