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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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T 市大气环境监测问题与对策



              低等问题。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造假,从源头上看,是排污企业在经济利益与被环
              保部门查处风险中进行博弈选择的结果。若是环保部门日常检查不到位,或者监
              测数据造假的惩处不严,企业自然会抱有侥幸心理,在排污设备上动手脚以超额
              排放,节约企业本应在环保上的花费。因此,环保部门应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突击

              检查力度,对原有执法工作方案进行改良,增加每季度监督性监管的废气排污单
              位数量,增加突击性检查与运动式检查次数,确保每半年将全部废气重点排污单
              位覆盖一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环境监察办法》等规定和技术
              规范,规范监察执法的检查、处理流程,通过影像记录等方式实行现场执法留痕,

              以保障执法的全过程步骤不遗漏、部位全覆盖、事项全检查,并事后做好执法信
              息公开工作与执法后督察。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细化工作
              要求和进度安排。同时应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惩处力度,对人为蓄意干预
              自动监测数据的不法行为严加防范,对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涉嫌犯罪

              的案件,应依法将证据材料移送公共机关处理。
                  另外,应明确对排污企业监督执法的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改善。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于超标排污的中小型企业,应严格实行限期整改、停
              产整治等措施,情形严重时对其关停取缔,淘汰落后产业与产能。对于大型污染

              企业重点管控、加强监督,应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措施。二是进行散煤整
              治与锅炉污染治理。应严控劣质散煤生产、运输、销售行为,做好 35 蒸吨以下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取暖,减少碳排放。三是进行
              工业污染源治理,应以电力、水泥、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加

              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并且督促企业安装
              PM10 在线监测设施,以及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行排放监管。四是对挥
              发性有机物实施监管治理,应要求重点排放 VOCs 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或超
              标报警装置,部门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排放整理工作,加强涉 VOCs 排放企业监管

              力度。
                  (二)完善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
                  目前来看,T 市对于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仍存在疏漏,为企业偷排漏
              排提供可乘之机。因此,T 市环保部门首先应对辖区内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能力认定,监测机构必须在评定的监测项目范围内承接业务,这不仅能严格把控
              行业准入门槛,而且有利于其自我评定与自我完善。应规定其人员、资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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