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现代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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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物保护宣传教育
哪些工作,显然这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达不到我们预期的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
效果。信息传播不等于宣传教育,事务性信息、工作报告过多会导致公众的逆反
心理,他们会主动回避这类信息,更消解了文物普法的成效。
此外,中国文博系统内目前鲜少有设立专门负责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机
构,各地区多在相关的管理部门下设了相关业务职责,包括国家文物局,是在政
策法规司的职责中规定其应该加强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机构欠缺,
相关的人员队伍建设也有待加强,导致运动式文物宣传仍然占据大部分的活动,
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效果的提升。
关于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可以参考中国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
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环保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日趋完善,1996 年,国家环
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就已设立,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对各界进行环境保护
相关知识和活动开展培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我们现在常见的“全国绿色学
校”“绿色社区”等就是该中心的特色品牌,该中心以青少年儿童为主所设立的
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国影响深远,通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活动,参编环保知识手册,参演环保纪录片,让宣传教育从单一主体
走向多元发展,让受众切身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科普
氛围。
2. 文保宣传难以列入非文保部门普法计划
依法治国背景下,各级领导机构都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在
“谁执法谁普法”的新机制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突出,法制宣传“热”下文物
保护法却仍然很“冷”,很容易被忽视。这个“冷”一方面和系统内宣传的单一
性有关,无论是宣传主体还是宣传对象和渠道都是局限于文博系统,另一方面就
是因为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未能引起其他部门的重视。就宣传教育来说,其实
最好的抓手便是学校和青少年儿童。
青少年儿童是中国未来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后备力量,文物保护工作能
否持续顺利开展下去,年轻人的关注显得尤为必要,他们的认知和行动会感染到
身边的其他人,从而带动整个文物保护事业的积极发展。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
长期过程,从儿童抓起,培养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是提升国民文物保护意识的
最佳途径。但在校园里,学生工作是学校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自然成为宣传教育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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