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现代航空维修理论及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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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航空维修质量管理



               司相关工作程序的介绍等内容。质量保证部门应保存质量控制检验员的授权档
               案,该档案应包括授权申请、授权评估及批准相关记录,并随时可供适航当局
               审查。


                   三、质量控制的主要职能

                   (一)必检项目
                   必检项目(Required Inspection Items,缩写为 RIIs)是指:如果没有正确实

               施或者使用了不适当的零部件,可能会导致危及飞机安全运行的故障、失效或缺
               陷的任何项目。这些必检项目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飞行控制装置(包括自动驾驶)的安装、实验或调试。
                   第二,飞机发动机、螺旋桨的安装。

                   第三,发动机、传动机构、齿轮箱等部件的翻修、计量或校准。
                   第四,关键设计构型限制(Critical Design Configuration Control Limitation,
               缩写为 CDCCL):任何计划或非计划的影响燃油系统性能的维修工作。
                   第五,依据以往的维修经验、故障或失效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所定义的

               项目。
                   第六,事件报告系统中反映出来的重要关注项。
                   局方虽然给出了必检项目的定义,但并未列出具体的必检项目清单,航空
               公司应针对其运营的每一种型号的飞机的具体维修任务制定必检项目清单,将

               整个系统指定为必检项目是不合适的。在制定必检项目清单时,应该遵循决策过
               程,如图 6-1 所示。质量控制部门应制定必检项目的检验控制程序,以确保飞机
               放飞前所有必要的检查已被执行,所有的拒收的工作已进行返工并完成最终检验
               (buy-back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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