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科技创新肩负应对气候变化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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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与合作
第四章 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与合作
第一节 气候变化国际科技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为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所作出的重大决
策,是我国实施“双循环”战略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国际合作平台和载体,
其实质是跨大陆的巨型国际合作与发展平台。截至目前,中国与 150 多个国家、
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下简称“共建国家”)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地区内多
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较差,气候灾害风险严重制约区域社会和经济
的发展。为助力共建国家共同走向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本
文基于中国和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经验,提出新时期中国与共建国家
开展气候变化合作的战略和对策。
一、主要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实践
(一)欧盟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的多边合作主要在发展合作工具(DCI)框架下进行,旨
在减少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并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DGs)和 SDGs,促进
生产和消费采用绿色技术,利用绿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减少碳排放等。欧盟是可
持续发展概念的先行者,在推动全球气候谈判、碳排放交易制度建设、建立积极
减排目标及国际气候援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欧盟持续强化与中国等
新兴经济体开展气候合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制的包容性发展,促进低碳经济
发展成果惠及发展中国家。欧盟和中国自 2002 年起,通过开展多渠道环境对话
合作,在清洁发展机制建设、碳捕集和封存、清洁能源等方面建立合作;随着战
略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入,逐渐扩展到生物多样性、水资源治理、环保标准和技术
交流等多领域。欧盟与东盟也建立了良好的气候合作关系。第 21 次欧盟—东盟
合作协调委员会商定,欧盟大幅增加发展合作资金,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和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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