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科技创新肩负应对气候变化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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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与合作
可分配 ODA 的 53%;其中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项目(72%),其余资金用于能
源(10%)、水与卫生(9%)和农业(7%)等。由于日本对低碳基础设施和能
源领域的关注,日本 ODA 侧重于减缓气候变化的项目,占所有气候相关 ODA
的 86%,而适应气候变化 ODA 则相对较少。
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日本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优势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
目标,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效,构建低碳社会和增加碳汇等措施减缓全球气
候变暖。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日本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机制、
加强综合性气候风险管理及能力建设,以及构建适应气候治理平台和人才培养等
领域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交流,帮助其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优化气
候变化应对方案。
(三)美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美国主要通过开展环境外交和参与全球气候谈判,主导和促成全球气候治理
的双多边合作。尽管美国曾经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并退出《巴黎协定》,但
总体上美国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领域仍然发挥着关键作用。长期以来中美两国在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各领域积极开展战略性合作,共同致力于应对全球气候治理
问题,并通过陆续签订《格拉斯哥联合宣言》等可持续合作声明和框架文件达成
一致立场。双方合作建立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和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等多
个相关联合研究机构,推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高校等不同层级的合作,
双方绿色合作逐渐聚焦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美就气候治理开展大国合作,一
方面为双方多维度气候行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为全球气候治理发出有利信号,
促进《巴黎协定》有效落实。此外,东盟也是美国气候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美
国主要以气候援助的合作方式帮助东盟国家创造低碳经济增长轨迹,加强当地政
府防灾减灾的能力,推动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更具气候适应性的经济和社
会环境。
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美国重点在清洁能源、低碳农业和低碳城市,以及增
加碳汇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在《全球气候变化倡议》(GCCI)下,美国将清
洁能源作为减缓气候变化合作的重点,其清洁能源援助主要通过加速推行清洁能
源技术、政策和方法,以减少生产和使用能源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
美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有效帮助部分国家加快农林产业低碳转
型。美国作为国际森林保护的长期资助者,支持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公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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